项目概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驻场会计服务((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略)号恒生大厦B座(略)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并于(略)年3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参与响应的,须取得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报价函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需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https:(略)
5.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报价函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略)
方式1:(略)
方式2:(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电话:(略)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