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犬粮采购及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略)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南京警察学院犬粮采购及服务,主要采购标的见下表,数量以实际使用量结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预估)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全价成犬粮A款 | (略) | 公斤 | 否 |
2 | 全价成犬粮B款 | (略) | 公斤 | 否 |
3 | 全价幼犬粮A款 | (略) | 公斤 | 否 |
4 | 全价幼犬粮B款 | (略) | 公斤 | 否 |
5 | 新鲜辅食加工制作 | / |
6 | 配套服务 | /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须具备下列通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略)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人授权书;
(7)投标函。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略)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公告发布媒体:(略)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