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高标准农田土壤污染调查及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JSZC-(略)-SZZS-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略)](略)号),各类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将非耕地垦造或恢复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符合规定的均可作为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需要通过土壤污染调查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后才可纳入储备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满足建设用地报批中的指标使用需求,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高标准农田土壤污染调查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4、请投标单位报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