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略)年度总队本级日常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需求 |
1 |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略)年度总队本级日常运维服务项目 | 1项 |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数字消防”建设总体框架和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总队信息化基本现状及具体需求,通过专业的外包运维服务,进一步完善省消防救援总队系统化、规范化专业运维服务体系。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8.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略)
9.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