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略) ②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个年度(((略)年、(略)年、(略)年不含投标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上传)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⑤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 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扫描上传)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