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港河以东、云河路南侧、衡山路西侧、澡港河西支二以北地块开发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澡港河以东、云河路南侧、衡山路西侧、澡港河西支二以北地块开发项目已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略)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质量要求:(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①设计:(略)
② 采购:(略)
③ 施工:(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略)年3月(略)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略)年3月(略)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略)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建设单位异议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