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生产本次招标物资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且具有认证范围覆盖管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略)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略)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略)或等同); (4)投标人自(略)年至今须具有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 ①具有至少3份单个合同金额超过(略)万的碳钢管件供货业绩,且每份合同供货范围必须包含有缝碳钢管件(不包括热煨弯管);②具有累计合同金额(略)万元以上的3PE防腐管件或TPEP内外防腐管件供货业绩(不包括热煨弯管); 须提供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或发票开票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不计入,但其下独立结算的子订单可单独认定; (5)投标人拥有能够生产DN(略)及以上弯头、三通、大小头的生产设备和模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碳钢管件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TS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覆盖碳钢管件产品的型式试验证书(TSG证书); (7)除防腐工序外,从原材料钢管或钢板下料到成品出厂,投标人必须全流程全工艺闭环制造,不得分包或者委外加工,需提供承诺函和驻厂监造同意书;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