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略)年,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等4所直属附属医院。因工作需要,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略)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为(略)周岁以下,需在(略)年3月至(略)年3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其中,(略)届毕业生(含(略)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8、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确定于(略)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略)届毕业生;
((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略))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略)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略).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医科大学网站及各附属医院网站公开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资格初审:(略)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略)
5、考试确认:(略)
6、笔试加分:(略)
7、打印准考证:(略)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略)分。
2、笔试:(略)
(1)综合基础知识:(略)
(2)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略)
3、面试:(略)
4、资格复审:(略)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有方向要求的提供)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5、考察体检:(略)
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则须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略)年8月(略)日;根据本招聘方案第一条“基本条件”第5点“(略)届毕业生(含(略)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若该部分报考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截止时间可延长至(略)年1月(略)日。公示及聘用核准等环节递补参照上述做法。
6、信息推送:(略)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略)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略)〕9号),在省内高校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要求
(1)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略)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中):(略)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或报考者为境外高校毕业的,可向招聘单位说明,报考阶段由报考人员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符合匹配认定的考生,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允许此类考生进行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招聘单位未将该专业列入招聘方案,该类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通过专业审核。
3、报考人员用何学历层次报考,需满足该岗位对相应学历的年龄要求。例如:(略)
4、今年除个别专业技术岗位外,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均集中在此次进行招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略)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请联系福建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具体联系方式:(略)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略)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福建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具体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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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