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芝兰谷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略)]7号文批准,建设单位为秭归芝兰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芝兰谷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履约期限:(略)
2.4交货地点:(略)
2.5质保期:(略)
2.6质量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安全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