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声明。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略)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略)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略)](略)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略)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略) |
(略) | 磋商保证金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略)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略)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方式:(略)
8.磋商文件售价:(略)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略).磋商时间及地点:(略)
(略).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略)
(略).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略).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附1:(略)
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略) |
开户银行:(略) |
账号:(略) |
磋商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略) |
开户银行:(略) |
账号:(略) |
联系电话:(略)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