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心理科普体验馆项目推介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况
(一)背景与意义
为积极响应国家“精神卫生服务年”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展现我院专业水平与服务能力,现计划建设一座集科普教育、互动体验与品牌展示功能于一体的“武汉市心理科普体验馆”。项目选址于我院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一层,以“探索心灵,拥抱健康”为主题,融合AI智能、沉浸式互动等先进技术,致力于打造现代化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领域的科普示范平台及行业标杆。
(二)空间规划
总面积:(略)
功能区域 | 面积 | 核心功能 | 科技亮点 |
|---|
科普体验厅 | (略)㎡ | 氛围营造、简介引言、互动体验、知识普及 | 心理设备互动体验; 科普宣教坊;特色推广 |
功能展示厅 | (略)㎡ | 党建引领、师资介绍、荣誉展示、行业推介、科普诊疗技术 | 科普长廊;心理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及政策、技术推广; 心理诊疗相关项目介绍 |
三、采购内容
(一)基础类货物需求
人造板表面装饰板采购(含安装与设计)。
1.入口及过道展示区
–形象墙:(略)
–导览图:(略)
–打卡点:(略)
–过道装饰:(略)
2.科普互动体验区
–基础概念科普墙:(略)
–情绪科普墙:(略)
–公共卫生知识科普墙:(略)
–留言墙:(略)
–玻璃推拉门2幅,尺寸分别为5.(略)m×3.(略)m、2.(略)m×3.(略)m,用于体验馆主厅的闭合与安全保障。
3.推介区
–特色专科展位(6个):(略)
–行业展位(4个):(略)
4.宣教区
–科普宣教室:(略)
–康复案例展示:(略)
5.科普长廊展示
打造医院文化宣传走廊,包括图文展板文化墙,展示医院党建引领下的科普成果、活动照片等内容。
6.功能展示区
–前言:(略)
–专家墙:(略)
–诊疗技术科普:(略)
–荣誉展示:(略)
(二)功能性设备需求
1.心理仪器(非医疗互动体验设备)购置。
(1)体验厅入口区
设置打卡点或迎宾系统,营造观展氛围,具备计数功能,可记录参观者数量。
(2)科普互动体验区
心理仪器(非医疗性心理互动体验设备)按照测评类、互动类、训练类等功能差异化配置5—6台,体现趣味性、科学性与互动性,增强参观者参与感与粘性。
①测评类:(略)
②互动类:
–AI作画:(略)
–心理科普竞答系统:(略)
③训练类:(略)
(3)功能展示区
①专家墙:(略)
②主流疗法科普:(略)
–智能眼动分析系统1套:(略)
–VR虚拟现实设备:(略)
(4)供应商依据项目需求,可提供除上述设备之外的其他设备以供选择。
2.电视8部,用于宣教及科普知识传播。
(1)(略)寸电视1台,配移动支架。
屏幕尺寸:(略)
(2)(略)寸电视7台,壁挂式。
屏幕尺寸:(略)
四、采购期限:(略)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六、报价要求
1.参会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文件提出服务内容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略)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规格、数量要根据项目的实际使用需求现场制定,长、宽、高尺寸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且需确保该调整不影响到实际宣传效果;
3.对于本文件未列明,而参会供应商认为必需的配套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各参会单位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一份(单独封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营业执照及项目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报名邮件发送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
5.以上证件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且每页需加盖公章。(二)以下报价相关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本,副本4本),正本需加盖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略)
八、报名及参会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备注:(略)
3.推介会时间及地点:(略)
九、现场勘探
供应商如有勘探需求,可与需求部门联系前往项目地点勘探。
联系人:(略)
十、推介会只作为中心全面掌握相关服务及市场供应情况,不作为最终采购依据,中心不对参与此次推介会的任何供应商作出任何承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https:(略)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