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厂厂区及金建中学拆除工程工程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比选人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比选范围:(略)
2.4 招标控制价(拆除费用):(略)
2.5 工程规模及内容:(略)
2.6服务期限:(略)
2.7质量要求:(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略)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略)
(二)获取方式:(略)
(三)比选文件资料费:(略)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略)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略)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