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 :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人财务要求:(略) 3.3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7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 A 级、 B 级和 C 级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略)〕8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略)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略)〕(略) 号)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略)](略) 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投标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登记手续,也可到梧州市交通局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