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点修改为:(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条款修改为:(略)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条款3.7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条款修改为:(略)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条款(略).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条款调整为:(略)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条款(略).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3种方式:(略)
②合同价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 A 为 5%,当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市场价格涨、跌幅度在风险幅度内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涨、跌幅度超出风险幅度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③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略)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略)
④材料差价按进度款支付周期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上涨超出风险幅度时,差价(正值)=[计算周期内可调材料加权平均价格-基期价格×(1+A)]×计算周期内实际使用数量;
(2)下跌超出风险幅度时,差价(负值)=[计算周期内可调材料加权平均价格-基期价格×(1-A)]×计算周期内实际使用数量。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计算公式中的材料价格为除税价;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计算公式中的材料价格为含税价。
⑤材料差价作为材料费的一部分,计入分部分项工程中,计取相应费用。
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