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科创路)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盛泽镇人民政府以盛政经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办公室,招标人为苏州市盛泽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科创路)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 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略) | 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科创路)项目设计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绿化、交安设施、路灯及相关综合管线等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 (略) | (略) |
2.4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略)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4)市政专业(需同时具备:(略)。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新系统】http:(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