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项目名称)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室内装饰及幕墙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开管投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略)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略) 2.9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3.4.2近两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招标公告3.1条两项资质,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5.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略)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各方的投标资格。 3.5.4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常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单位为南通中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2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4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5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略)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文件。 8.7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8.9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8.(略)本项目标段名称与招标预计划发布的“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滨江运营中心”为同一工程。 8.(略)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8.(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略) 8.(略)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8.(略)如投标人在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式)、不见面开标等方面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客服电话:(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重发公告原因:(略)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项目负责人: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