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3、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4、承租方声明:(略) 5、招租方其他要求: 一、经营与管理要求 1.经营范围:(略) 2.商品质量管理: (1)严禁销售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变质商品; (2)如发现销售过期商品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略)%;累计三次,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须赔偿全部损失。 3.价格管理:(略) 4.用工要求:(略) 5.费用承担:(略) 6.食品安全责任:(略) 7.营业时间与设备: (1)保障超市正常营业时间,满足职工日常及节假日消费需求; (2)须配置至少一台无人售货机,提供方便面、矿泉水、饮料等基本食品。 8.禁止转包与分包:(略) 9.保险要求:(略) (略).合同签订:(略) (略).监督检查:(略) 二、合规与履约要求 1.服从管理:(略) 2.价格与售后服务:(略) 3.社会责任:(略) 4.信息公开:(略) 5.异议处理:(略) 三、禁止性条款 1.承租限制:(略) 2.不良记录限制:(略) 3.虚假材料处理:(略) 四、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 1.定义 成交价:(略) 租金总额:(略) 履约保证金:(略) 2.支付期限与方式 (1)承租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两年租金总额及成交价(略)%的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全部款项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逾期处理 (1)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略)】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租费用、律师费、租金差价损失等)。 4.履约保证金退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包括水电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并按时腾退场地的,出租方应在【(略)】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若租赁期间发生违约扣除,退还金额为扣除后的余额。 5.履约保证金管理 如因违约被扣除保证金,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按上次扣除金额的两倍再次扣除。 五、承租方不得出现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六、最终承租方非原租户的,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房产的腾退工作,该工作需在标的交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