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及采购人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通过院内遴选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采购内容
通过遴选确定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业务范围内的代理采购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分散采购和院内需委托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或备案、柳州市财政局备案成功。
3.在柳州市内有固定营业场所,拥有必要的开标、评审、档案存放场地,符合政府采购对组织招标会议场所的规定。
4.代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加本采购项目。
6.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响应,分公司响应的需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办公场地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拥有开标、评标室。开标室和评标室均必须满足政府采购要求,配置有音频视频电子监控设备,评标室具备评标全过程现场传递监控图像及语音通话条件,实现对开标评标全过程录像录音,并可以刻录存档。
六、报价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略)](略)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幅度报价(下浮幅度≥(略)%),不接受上浮报价。直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该费率优惠率不做任何调整。
(2)其中单位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人民币元(≤¥(略).(略))
按元(¥)收取。
(3)代理费包含采购需求调查服务、进口产品论证服务、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及审查服务、招标文件复核论证服务、评审结果复核服务等。
(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出售招标采购文件,但每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元/套(≤¥(略).(略))。如招标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印制成本较高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招标采购文件的售价。
七、供应商提交文件要求
1、相关资质证明、可以提供的服务
2、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八、材料递交方式
请将上述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到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采购办邮箱:(略)
六、报名截止时间
(略)年3月(略)日下午(略):(略)
七、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