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关于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数据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扬州市长江运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扬州市水情和科普教育完善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项目核定概算投资约为(略)万元。
2.3招标范围:(略)
2.4施工图设计周期
本工程设计周期共(略)个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7)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略)
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略)
8.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略)、0.(略)、0.(略)。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略)
注:(略)
本次的最高投标限价:(略)
8.3分值构成
(1)技术方案:(略)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一、技术方案((略)分) | 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方案(6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理解透彻、设计总体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方案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
2、工程设计大纲 ((略)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3、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3、本项目的技术难点及对策措施(9分) | 对本项目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得9分,否则酌情扣分。 |
4、主要设计内容(8分) | 1、室外环境:(略) 2、室内展馆工程:(略) |
5、后续服务(3分) | 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期间配合、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6、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2分) | 提出好的实施意见和建议的可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二、项目资源配置((略)分) | 1、项目负责人素质 (1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
2、项目负责人答辩 (4分) | 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略)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略) |
3、专业负责人素质 (5分) | 1、水工、电气、建筑、结构、造价各专业齐全,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证书齐全得2.5分,每缺一个专业扣0.5分。 2、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2.5分。 注:(略) |
三、投标报价((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 | 最高限价为:(略) 1、本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略)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式为: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略)%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其他要求 | 1、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略)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到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略)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技术方案各评分因素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注:(略)
②上述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略)
(略).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水利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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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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