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宁安交投生态资源产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江南乡清泉建筑用玄武岩矿钻探储量核实竞价采购项目,经【办公会议】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略)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宁安交投生态资源产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江南乡清泉建筑用玄武岩矿钻探储量核实项目,矿区位于黑龙江省宁安市江南乡,矿区面积5.(略)公顷,现有储量(略)万立方米,开采深度为(略)至(略)米标高,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玄武岩,生产规模为(略).3万立方米/年,露天采场最大长度约(略)m,最大宽度约(略)m。本次采购核心任务为通过规范的地质勘查手段,完成该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储量核实工作,为矿区后续合法开发利用提供精准、合规的地质资料支撑。
2.1.2 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本项目要求,采用地质测量、钻探、样品采集与化验、资料整理分析等工作手段,开展建筑用玄武岩矿全面调查工作;重点查明现有矿体的分布范围、形态、产状及矿石质量变化规律,精准估算工作区内建筑用玄武岩石料资源量(含控制资源量、预测资源量);同步完成相关地质图件编制、数据整理、报告撰写等工作,最终提交符合规范要求且通过评审的储量核实报告及全部相关成果资料,满足采购人矿区开发利用及相关部门备案、审批需求。
2.2 工作量说明
2.2.1 地质勘查工作流程:(略)
2.2.2 具体工作量详见附件1:(略)
2.2.3 样品化验要求:(略)
2.3 成果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实施方案及审核意见;
(2)地形图、地质图、钻孔柱状图等相关图件;
(3)钻探原始记录、样品采集记录、化验报告;
(4)野外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5)储量核实报告(正本、副本各若干份,具体数量由采购人指定)及电子版资料;
(6)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确认文件;
(7)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所有成果资料需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确保真实、完整、合规,可用于矿区开发利用备案及审批。
2.4 项目编号:(略)
2.5 采购预算:(略)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含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化验费、报告编制费、评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完成全部钻探施工工作;钻探施工完成后(略)日内,必须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并签字确认的储量核实报告及全部成果资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2.7 服务地点:(略)
2.8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本项目服务质量必须严格符合《固体矿产勘查钻孔质量要求》(DZ/T (略)-(略),(略)年(略)月1日起实施)、《矿产地质勘察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 (略)-(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略)-(略))及《固体矿产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规程》等国家、行业相关钻探、地质勘查标准及规范;同时满足采购人对项目成果的具体要求,出具的报告及相关材料需真实、有效、合规,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核查,确保可用于矿区开发利用备案、审批等相关工作。若成果资料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无偿整改直至符合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延长服务期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要求:(略)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工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职称证书,具有固体矿产勘查、储量核实相关工作经验,且无不良从业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关项目业绩佐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②至少配备2名专职技术人员,需具备地质勘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熟悉钻探施工、资料整理、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略) 年 3 月 (略) 日为基准倒算 3 个月,供应商需提供 (略) 年 (略) 月 - (略) 年 2 月(或 (略) 年 1 月 - (略) 年 3 月,以社保实际缴纳周期为准)的连续缴纳记录。
(4)设备要求:(略)
(5)业绩要求:(略)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②供应商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需提供安全承诺函);
③供应商需对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价资格,若已成交,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略)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略)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8)近三年((略)年3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略)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略)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略)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略)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费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略)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略)
7.2最高限价:(略)
7.3竞价时间:(略)
7.4报价方式:(略)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略)
(略).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略)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略).其他
(略).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略).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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