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1 | 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每年不少于(略)万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1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水运或公路或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略)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验收证明复印件时间为准。 6、本招标项目的水运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公路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水利工程是指:(略)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略)万水运或公路或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略)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略)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8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 5、“近5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6、本招标项目的水运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公路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水利工程是指:(略)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注:(略) | 5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填写报价; (2)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3)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7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略)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略) | (略)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水运或公路或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略)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验收证明复印件时间为准。 6、本招标项目的水运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公路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水利工程是指:(略)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略) | (略)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出现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的营业收入平均每年不少于(略)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略) | (略)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略) | 主要人员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略)万水运或公路或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略)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略)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8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 5、“近5年”是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6、本招标项目的水运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公路工程是指:(略) 本招标项目的水利工程是指:(略)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略) | (略)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略)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 (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