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略)
第二包:(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工程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的,需提供**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第二包: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工程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的,需提供**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略)】(略)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七、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略)
2、当前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项目的供应商无需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报名,只需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编写、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解密即可。
3、政府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要使用编制响应的那台电脑和CA卡解密参加开标(如果不是编制响应的那台电脑无法参加开标,切勿弄错电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