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现场核查通过,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药监药注〔(略)〕(略)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略)〕(略)号)等文件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管理办法》(桂药监规〔(略)〕2号),经研究,现确定广西桂平悦达中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桂平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加工产品品种:(略)
一、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要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管理办法》(桂药监规〔(略)〕2号)文件要求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相关工作。
二、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实施过程中不再符合认定要求的企业,实行动态调整。
三、本次通告有效期两年,到期后企业应重新进行申报,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认定。
四、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或上级有关部门有其他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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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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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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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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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加工品种 | 加工地点 | 所属辖区 |
1 | 广西桂平悦达中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肉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罗秀镇新垌村 | 广西桂平市罗秀镇 |
正文e附件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