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三年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材料。 (2)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声明。 (3)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 申请人需承诺后期委派的项目经理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在申请人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根据具体项目安排);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5)委派项目时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7)项目经理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有效期内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内。 申请人需承诺后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在申请人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4)委派项目时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承诺后期委派的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满足以下条件: (1)人员需包括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其他人员,其中: ①安全员:(略) ②资料员:(略) ③预算员:(略) (2)委派项目时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略)年、(略)年、(略)年),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需提供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有效期内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内。(提供承诺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2)申请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3)申请人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提供承诺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4)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供免税证明,军队单位不做要求;提供申请人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供免缴证明) 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2)须完成新版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略) (3)申请人驻地或办公室距建设单位(上海市杨浦区某单位)直线距离(略)公里以内,申请人提供其驻地或办公室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若选择提供租赁协议,需提供租赁房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流水(不包括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并提供地图软件(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或腾讯地图等主流地图软件)上显示的至上海市杨浦区某单位的直线距离截图。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量化打分排序产生(略) 个。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2日,每日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通过线下申请登记。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资料加盖公章(申请材料请提供纸质版及PDF格式版各一份(PDF格式版申请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申请资料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注:(略) (3)企业资质(具体提供内容见招标公告3.1资质要求); (4)申请人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同时需提供此表word可编辑版,发送到邮箱:(略)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依据,凡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针对本公告中关于授权代表、人员等要求,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申请人在后期正式投标中的授权代表、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更换,但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 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现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申请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2日,每日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通过线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自备全新光盘)。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3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略)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上海市(具体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 递交方式:(略) 7.3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公告附件:(略) 供应商名称(必填) |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 供应商联系人(必填) | 供应商联系方式(必填) | 供应商法人(必填) | 法人身份证号(必填) | 开户银行(必填) | 开户银行账户(必填)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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