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注:(略)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3、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针对本监理标段签订的质量检测委托协议书和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扫描件,中标后,该质量检测单位不得更换。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个合同里程不小于4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工程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略)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略)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注:(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1名(总监理工程师):(略) 注:(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材料:(略)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监理等专业职称。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