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涟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 淮安涟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高架桥及总图市政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涟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1) 楼前高架工程; (2) 航站区道路(含道路白改黑)、道路照明及管网、市政给水管网、消防管网、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站、雨水管网及雨水利用、社会停车场、出租车蓄车场、交通安全设施、总平围界; (3) 场内供电电缆敷设; (4) 通信管网工程(不含光缆); (5) 拆除污水站; (6) 道路监控工程、停车场监控工程(不含道闸)、公共区安防监控工程(不含(略)TB存储阵列)、社会停车场及地下交通核弱电工程(不含道闸); (7) 蓄车场业务用房; (8) 雨污水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1)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三项材料需载明类似工程的时间、单跨跨度、金额、承包内容、项目负责人等,三项材料描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单跨跨度以施工合同为准;三项材料必须能直接清楚地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2)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结算证明材料)需体现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的全额认定,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所占比例认定,以联合体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需达到认定标准,业绩才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或反映不一致的,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注:(略) ?3.4.2自 (略) 年 3 月 (略)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略) 年 3 月 (略)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其他 3.8.1投标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低于(苏建建管〔(略)〕(略)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8.2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略)年3月以来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8.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8.4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及建办市〔(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8.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8.6市政公用工程,是指城市公共建设的各项工程的总称,包括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以及道路照明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公路工程包含的公路指的是县、乡道路和城市之间的道路。 3.8.7本次招标执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年4月(略)日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8.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三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略)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略)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略)%、(略)%、(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9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略)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略) 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资质等级 |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略)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 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②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且包含单跨跨度(略)米及以上城市桥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三项材料需载明类似工程的时间、单跨跨度、金额、承包内容、项目负责人等,三项材料描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单跨跨度以施工合同为准;三项材料必须能直接清楚地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2)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结算证明材料)需体现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的全额认定,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所占比例认定,以联合体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需达到认定标准,业绩才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或反映不一致的,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注:(略)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略)年3月以来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及建办市〔(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次招标执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年4月(略)日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略) 投标人业绩:(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报价合理性:(略) 其他:(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 K1的取值范围为:(略) K2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方法三:(略) □方法四:(略)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略)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略)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最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 | 下浮系数K | (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 |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略)%、(略)%、(略)% | | |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略)%、(略)%、(略)%、(略)%、(略)%、(略)% | | | | 机电安装工程 | 9%、(略)%、(略)%、(略)%、(略)%、(略)%、(略)%、(略)% | | | | 市政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 | | 绿化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 |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略)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 / 页 | 4 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 页 | 2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 页 | 2 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 页 | 2 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 页 | 2 分 | ?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 页 | 3 分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 页 | 1 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且包含单跨跨度(略)米及以上城市桥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 (1)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三项材料需载明类似工程的时间、单跨跨度、金额、承包内容、项目负责人等,三项材料描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单跨跨度以施工合同为准;三项材料必须能直接清楚地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2)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某一方为联合体,需要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协议书、结算证明材料)需体现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的全额认定,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业绩按其所承担内容所占比例认定,以联合体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成员单位实际承担的内容与规模需达到认定标准,业绩才予以认可; (3)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评; (4)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未提供; (5)市政公用工程,是指城市公共建设的各项工程的总称,包括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和防洪设施以及道路照明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公路工程包含的公路指的是县、乡道路和城市之间的道路。 (注:(略) | 2 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略) | (略)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空港路1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略)-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编: | / | 邮编: | / | | | | |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参照(苏建规字〔(略)〕4号文)执行。 提出方式:(略) 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