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苏佛学院配套道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高新管复[(略)]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佛学院配套道路项目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招标代理机构 |
| 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3.1 建设地点:江苏省:(略) |
| 3.2 工程规模:佛学院配套道路全长约(略)m,红线宽(略)m。 |
| 3.3标段划分、标段合同估算价以及招标范围: |
| 3.3.1本次招标共划分 1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 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 | ZJS(略)江苏佛学院配套道路项目监理 |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的监理 | (略).0 | (略)日历天 |
|
| 3.3.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标段中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
| 3.4是否属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略) |
|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
|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 4.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 4.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4.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4.3.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3.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4.3.4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
| 无在建工程 |
| 4.3.5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
| 不做要求 |
| 4.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 |
|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略))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4.4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5各类保证金要求: |
4.5.1投标保证金要求:(略)人民币(略)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 4.5.2履约保证金:(略)/%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 | 5.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略)分,其中投标报价( (略)-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类似工程业绩分-奖项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略)分)、监理方案((略)分)、项目监理机构((略)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分)。 |
| 5.1 投标报价((略)分) |
| 方法二:(略) |
| 评标基准价=Ax(略)%+Bx(略)%+Cx(略)% |
| A=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位于0.7P*(1-K)(含)~ 0.8Px(1-K)(含)区间的最小值; |
| B=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位于0.6P*(1-K) (不含) ~0.7Px(1-K)(不含)区间的算术平均值; |
| C=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不大于0.6Px ( 1-K)(含)的最大值; |
| 若A无法取到相应评标价时,A直接计取0.7Px ( 1-K ); |
| 若B无法取到相应评标价时, B直接计取0.(略)Px ( 1-K ); |
| 若C无法取到相应评标价时,C直接计取0.6Px ( 1-K )。 |
|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2分,每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 |
| 5.1.1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 5.1.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5.1.3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标准收费P=(略)元。 |
| 5.1.4.K值取值范围为(略)%~(略)%(招标人确定数值)。 |
| 5.1.5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5.2 监理方案((略)分) |
| 5.2.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监理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监理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5.2.3项篇幅扣分)。 |
| 5.2.2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5.2.3篇幅要求: |
|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略)分。 |
| 5.2.4评审要点: |
| (1) 工程概况;表述得当得1分,表述一般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5页)); |
| (2) 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3分)(≤((略)页)); |
| (3) 进度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分)(≤((略)页)); |
| (4)投资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分)(≤((略)页)); |
| (5)安全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3分)(≤((略)页)); |
| (6) 合同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略)页)); |
| (7)信息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略)页)); |
| (8) 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5页)); |
| (9) 工作制度;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5页)); |
| ((略)) 保修阶段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3页)); |
| ((略)) 技术建议;表述得当得2分,表述一般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分)(≤(8页)); |
| 5.3 项目监理机构((略)分) |
| 5.3.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
| 1、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略) |
| 5.3.2 专业监理工程师((略)分) |
|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略) |
| 5.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
| 现场配备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GPS或GNSS、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有 1 项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 |
| 5.5 类似工程业绩(7.5分) |
| 企业业绩:(略)(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承担过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略)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 |
| 总监业绩:(略)(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承担过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略)万元及以上的,得4.5分; |
| 5.6 奖项(1.5分) |
| 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工程奖项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 |
| 5.7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分)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的信用考核等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级得(略)分,B级得8分,C级得6分,D级得4分,E级得0分。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监理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等级折算相应信用得分,信用等级A级得(略)分,B级得8分,C级得6分,D级得4分,E级得0分。 |
| 备注: |
| (1)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无投标人信用评价数据的,信用评价得分为0分; |
|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得分按照联合体各方最高评级折算得分计算。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
|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得获取。 |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人使用单位CA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
|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
| 8.其他要求 |
|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
|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
| 8.3 异议与投诉:(略) |
| 8.4投标人存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
| 8.5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公开的,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间,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9.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 |
| 9.1本项目招标的公告和公示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 (略).联系方式 |
| (略).1 招标主体 |
| 招标人地址: | 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略)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略)号睿泰数字产业园A座7楼 | | 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人: | 祝工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 传真: | | 传真: | | | 邮编: | | 邮编: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 (略).2 相关部门 |
|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 (略)-(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略) | |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 (略)-(略)/(略) |
|
| (略).3 技术支持 |
| 网上招投标系统: | CA签章办理指南:(略) |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https:(略)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