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略)年国道龙东公路大龙桥拆除重建工程已列入养护计划,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略)](略)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及项目实施管理法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略)
2.4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或乙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或乙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相应等级的桥梁养护资质,并至少承担桥梁工程施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1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略)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监督部门:(略)
(略)年3月(略)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