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所一切交易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并认真仔细阅读交易须知,了解交易须知全部内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所接受出租人委托,发布挂牌公告并组织交易,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交易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质性考察,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标的展示期间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务必到实地查看,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已现场查看实物,对标的情况完全认可,意向承租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①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略)秒。 ②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略)秒周期。 ③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略)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5.报名前,意向承租人(报名人)须仔细阅读了解本公告及处置相关事项,报名成功后即表示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已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易或提出异议。 6.网络竞价中,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意向承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承租人承担。意向承租人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本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