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略)(厦门新机场资产清查计量移交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人资格或合伙制),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竣工决算金额在人民币(略)亿元(含)以上(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金额为准)的机场建设项目或基础建设类项目(如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高速路、水利、水电、火电和核电站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资产清查业绩。
备注: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且该项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项业绩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①业绩合同(合同复印件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及合同内容,上述合同材料不齐全的,则业绩不予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及决算金额。若项目尚未出具正式版财务决算报告的,投标人应提供过程财务决算报告并经业主单位确认。业主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略)
3、投标人在(略)、(略)及(略)年度会计年度无经营亏损,投标人须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团队要求:
人员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项目 负责人 | 1名,须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具备(略)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毕业证),并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竣工决算金额在人民币(略)亿元(含)以上(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金额为准)基础建设类项目(如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高速路、水利、水电、火电和核电站等)或机场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资产清查的项目负责人经验。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投标人若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采购单位同意,并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人员更换的违约责任。 |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以下证明材料: (1)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2)毕业证; (3)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项业绩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略) (4)以上材料均须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清查计量人员 | 6名,且应同时满足下列4点要求: (1)具备大型工程建设的工程财务管理经验的人员2人(含)以上; (2)具有大型机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经验的人员2人(含)以上; (3)现场常驻3名(含)以上人员,均须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财务咨询、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实物)和项目管理至少各一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计量移交业务和对接沟通; (4)现场验收项目(如航站楼区域功能项目验收),每个项目现场清查计量应有2人(含2人)以上同时开展工作。 | 按照本表备注要求。 |
备注:(略)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址:(略)
7、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对于上述资格要求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无要求的,应提供能清晰的反映评审内容的其他佐证材料。
(3)本招标项目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备查的内容,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维码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投标人需提供官方网址,投标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未提供原件),可不提供原件。如评委无法通过所提供的二维码、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无法通过所提供的官方网站核查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