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规定,对**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人员配备:(略)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略)
4、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