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略)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略)〕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略)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略)〕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略)〕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工作提醒和重庆医科大学(略)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略)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招生 计划数 | 专业类型 | 备注 |
(略) | 生理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略) | 学术 | |
(略) | 神经生物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略) | 学术 | |
(略) | 遗传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7 | 学术 | 含信息与肿瘤免疫研究院计划1个 |
(略) | 细胞生物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略) | 学术 | 含信息与肿瘤免疫研究院计划2个 |
(略)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略) | 学术 | |
(略)Z1 | 生物信息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2 | 学术 | |
(略)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略) | 人体解剖学 | (略) | 基础医学院 | 6 | 学术 | |
(略)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略) | 组织胚胎学 | (略) | 基础医学院 | 9 | 学术 | |
(略) | 免疫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略) | 学术 | 含信息与肿瘤免疫研究院计划5个 |
(略) | 病原生物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6 | 学术 | |
(略)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略) | 病理学 | (略) | 基础医学院 | 7 | 学术 | |
(略)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略) | 病理生理学 | (略) | 基础医学院 | 9 | 学术 | |
(略) | 法医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6 | 学术 | |
(略) | 放射医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9 | 学术 | |
(略)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略) | 基础医学院 | 2 | 学术 | |
(略) | 医学技术 | (略) | 病理技术 | (略) | 基础医学院 | 4 | 专业 | |
二、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备注 |
3月(略)日(略):(略) | 所有进入我校一志愿复试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学院。未按规定时间登录我校系统填报的信息均无效,因此造成无法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具体时间详见学校研招网(https:(略) | |
3月(略)日起 | 考生须在正式复试前一天(略):(略) | 报到、复试等安排如有变动将及时在学院官网通知 |
3月(略)日(略):(略) | 生理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9:(略) | 神经生物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9:(略) | 细胞生物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略):(略)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9:(略) | 生物信息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略):(略)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组织胚胎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9:(略) | 免疫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9:(略) | 病原生物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略):(略)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病理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8:(略)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病理生理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9:(略) | 法医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略):(略) | 放射医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略):(略)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3月(略)日(略):(略) | 病理技术 | 候考地点:(略) 复试地点:(略) |
4月3日前 | 同一专业校内调整招生方向或院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 | |
4月3日前 | 完成校内所有第一志愿复试工作 | |
4月(略)日前 | 完成调剂工作(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
三、提交复试材料和报到
(一)提交复试材料
考生须按以下途径提交复试材料:(略)
复试材料包括:
1.必须材料:(略)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略)
(4)学生证:(略)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略)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略)
(7)学历认证报告:(略)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略)
(9)诚信复试承诺书:(略)
((略))《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略)
2.其他材料:(略)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略)
(二)报到
1.报到时间:(略)
2.报到地点:(略)
3.报到流程:(略)
四、复试安排
第一阶段:(略)
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学院,并到所选学院参加复试。
第二阶段:(略)
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不同学院间调整。校内同专业调整阶段只开放一次。第一次复试被淘汰的一志愿考生可在本学院或其他学院本专业有剩余计划的所有方向申请调整,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申请调整方向。
第三阶段:(略)
调剂根据各专业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学校将在校内调整阶段进行的同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招网官网陆续公布调剂信息。请考生及时查看,按照我校研招网官网调剂通知要求准备调剂申请。
(一)复试形式、内容
学院采用线下匿名复试的方式。
1.专业素质测试:(略)
2.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略)
3.科研素质测试:(略)
(二)复试流程
(1)复试顺序抽取:(略)
(2)复试试题抽取:(略)
(3)复试流程
复试当天,所有考生在指定的候考区等待,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令按复试次序依次进入相应的复试考场,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技术秘书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复试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复试小组的指令完成抽题、复试问答等环节,考生复试完后退出考场,复试完毕,秘书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
五、同一专业内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
(一)原则
考生申请调整招生方向时,须重新参加复试和提交复试材料。复试拟录取程序同第一志愿考生。
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选择学院、招生方向和学院调整均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学校报考服务系统进行调整的无效。
考生选择学院、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调整学院,若实际申请人数大于本学院本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时,须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不限。
校内同专业调整阶段只开放一次。每位考生只能在系统里提交一次同专业不同方向和/或不同学院调整申请。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专业调剂。
(二)注意事项
1.学院后续将通过官网发布剩余计划情况。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在系统提交选择学院、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阶段复试录取。
2.未参加第一阶段第一志愿复试选择学院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调整,但可以参加招生学院间调整。
3.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申请其它专业调剂。
六、调剂
(一)原则
我校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略)
(二)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医学类((略))和工学类((略))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略))学术学位。 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调剂,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略)
5.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经审核,加分后能达到报考专业进入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略)年3月(略)日(略):(略)
(三)注意事项
1.学校通过“(略)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程序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略)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略)
七、拟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略)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略)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测试成绩,满分(略)分。学院在二级专业(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政治与外语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科研素质测试依次排序)。
(五)确认拟录取:(略)
(六)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略)
2.非定向就业考生:(略)
重要提醒:(略)
八、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院自行组织。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学院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九、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十一、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
(二)如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电话:(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略)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略)
十二、其他
(一)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平安应考。
(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