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务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以下简称“比选人”)委托,对第五师双河市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进行比选确定中选人,由中选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比选项目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比选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略)
2、收费标准:
(1)实行免押金骑行(不设置相关租赁门槛)。
(2)单次骑行收费标准:
共享单车:(略)
3、投放要求:
(1)统一定制投放第五师双河市LOGO版专属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每辆车有唯一性的编号和二维码。
(2)车辆应配备智能定位系统和具有数据通讯技术的智能锁。
(3)车辆在投放营运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中选人负责停车位置的划线以及相应交通标识的建设,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更好的服务双河市市民。
(5)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的管理由中选人负责,中选人有义务保障每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的质量,维护用户的用车安全,不得加装影响安全骑行的附属设备。
(6)如果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在市区内受到损坏,由中选人自行负责,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比选人可协助处理。
4、安全要求:(略)
5、服务标准:(略)
6、运营维护:
(1)中选人需在市区内建设智能停车系统,清晰规划具体的停车点。
(2)中选人需设置运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信息系统维护、线上线下车辆调度运维、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安全管理、服务热线及服务质量投诉受理等运营管理流程及人员架构。
(3)分时段网格化巡检、回收处理故障车辆并协助城建部门处理废旧车辆的摆放、清理车身广告、清理停车位置垃圾,及时整理广场、人行通道、盲道及绿化带等非规定区域的车辆停放。
(4)建立健全安全保养和到期报废回收机制。定期对市区内车辆进行保养,如对链条喷涂润滑剂及雨后车身清洁等,保证车辆美观性及骑行舒适度﹔对于报废的车辆,要及时回收并不再投入不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
7、项目实施期限:(略)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具有与本招商引资项目相应的投融资、项目建设和运维服务等相关方面的能力。
2、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比选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比选响应文件提供期间的任意一天,均未在处罚期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作为不同比选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五、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在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时间:(略)
2、比选文件售价:(略)
六、比选截止时间、开始时间及比选地点:
1、比选截止时间:(略)
2、比选开始时间:(略)
3、比选地点:(略)
七、比选保证金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提交1万元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必须以企业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或现金交款单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
2、比选申请人未交纳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略)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略)
联系人:(略)
2、比选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底部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