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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X(略)牡丹江至莲花公路桦林反修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X(略)牡丹江至莲花公路桦林反修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X(略)牡丹江至莲花公路桦林反修桥建设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牡交发〔(略)〕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里程(m) |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
A1 | K8+(略)-K9+(略) | (略) | (略),(略),(略) |
注:(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2.7安全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略)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略)年3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大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略)
3.1.3财务最低要求
(略)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注:(略)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应满足3.1款的要求,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7近三年((略)年3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在(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注:(略)
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3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略)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略)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应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模块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提交后应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略)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略)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报价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略)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在(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略)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施工组织设计:(略) 主要人员:(略) 技术能力:(略) 履约信誉:(略)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评标价:(略) |
2.2.4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标段内所有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5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2.2.6 | 评标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略)×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略)×E2。 其中:(略)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若不足5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均通过详细评审)。 |
3.(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略).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如认为剩余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略).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5项内容不适用。 3.(略).3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C=(Z×0.(略)+∑T/N)/2,其中: Z为最高投标限价; T为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Z×0.8≤T≤Z×0.9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N为满足T的投标人数量; 当N=0时,C=Z×0.(略)。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C计算而被否决。 |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2.2.2(1) | 施工组织 设计 | (略)分 | 施工总体计划 | (略)分 |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略)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略)~(略)分; ③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略)~(略)分。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略)分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9~(略)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略)~(略)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生产保障措施详细合理,事故应急预案详细合理,得(略)~(略)分。 |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略)分 | ①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7.5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5~9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略)分。 |
2.2.2(2) | 主要人员 | (略)分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 (略).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7.5分; 担任过1个大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加5分,最多加5分。 |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与业绩 | (略).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7.5分; 担任过1个大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加5分,最多加5分。 |
续前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略)分 | 科研开发和 技术创新能力 | (略)分 | 投标人均得(略)分。 |
履约信誉 | (略)分 | 信用评价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在(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未参加(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c.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
企业业绩 | (略)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略)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近五年((略)年3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每增加1个独立完成过的大桥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注:(略) |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包含,上限为包含。
3.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