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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略)-(略)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略)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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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略)-(略)年)》文件解读
一、规划目的
为维护和优化江门市市区山、水、林、城相交相融的景观和优良的人居环境,践行“生态优先、民生优先”的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略)年修正)》的相关要求,衔接《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编制本轮山体保护规划,旨在进一步优化山体保护格局和建设用地布局,协调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期限:(略)
规划范围:(略)
三、规划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特色彰显;
2.坚持利用优化,价值凸显;
3.坚持依规划线,精细管控;
4.坚持依法修改,适应发展。
四、山体保护内容
规划确定市区共有保护山体(略)座,保护山体总面积约(略).(略)公顷。
规划确定大雁山、龙舟山、圭峰山、白水带、古兜山为重点保护山体。重点保护山体中根据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为(略).(略)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略).(略)公顷;其他山体保护面积为(略).(略)公顷。
五、保护措施
1.山体本体保护措施
明确山体保护范围,遏制破坏山体行为;划定重点保护山体,实行分类保护;结合山体性质功能,维护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2.山体边界保护措施
防止城市建设、自然风化等对山体的侵蚀破坏,以各座山体周边用地的详细规划为基础,以数字高程模型为技术支撑,以相关生态规划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条件,明确保护山体边界。
3.山体景观保护措施
通过划定山体景观视廊,加强临山建筑高度控制和建筑面宽控制,优化山体周边景观,突显江门城市自然山体风貌特色。
4.山体灾害防治
划定山体地质灾害防治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并提出防御建议;从源头防控人为灾害,严禁削坡建房,加强矿山治理与防灾减灾预案指导,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
5.山体复绿
借鉴山体相关生态治理模式,形成“以稳定边坡,生态固坡,立体绿化,乔灌优先,林草结合,慎用藤本”的治理模式,把位于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江河沿线、自然保护地、主要景观节点等区域的山体,列入重点整治对象进行复绿。
六、开发指引
将纳入保护范围的山体性质分为自然保护地、城市公园、社区绿地、生态林地四类,并根据重点保护山体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的划定,结合山体性质,提出对原有建设项目处理建议及规划建设项目类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