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报告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略) (2)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 (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4)【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5、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近三个月((略)年1月-(略)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签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6、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含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将联合体成员信息在报名阶段予以完善(具体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中“投标报名文件”)。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时同时插联合体成员CA锁,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前,牵头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后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