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公租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公租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拜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拜发改批[(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拜城县公租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 建设规模:(略)
2.1.3 工程投资额:(略)
2.1.4 计划工期:(略)
2.1.5 标段划分:(略)
2.1.6其他:(略)
2.2 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略)〕(略)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略)
3.4 财务要求:(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略)
3.7 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4月2日(略)时(略)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拜城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略)
(略).其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略)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略)年3月(略)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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