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广东分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宝辰永宇(滁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处置基准日(略)年9月(略)日,上述债权本金(略),(略),(略).(略)元,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利息合计(略),(略),(略).(略)元,本息合计(略),(略),(略).(略)元,其他债权(略),(略).(略)元,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
二、竞价日程安排
(一)(略)年4月2日(略):(略)
(二)竞价平台:(略)
注:(略)
2、债权资产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等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略)
3、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略),(略)元。
三、交易对象:(略)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或者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3)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4)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5)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6)前述(1)至(5)项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7)失信被执行人;
(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9)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不得购买的主体。
竞买人亦不得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竞买人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且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
四、本次竞价转让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详见《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付款方式:(略)
五、《竞买公告》(详见附件2)。
六、《竞买须知》(详见附件3)。
七、《债权转让协议》版本(详见附件4)。
八、声明事项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长城公司广东分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长城公司广东分公司。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资产的要约。投资者可根据长城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竞价信息以及《债权转让协议》出价购买上述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前,长城公司广东分公司不向任何潜在的、已注册或给予竞价资格的投资者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中债权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广东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相关法律资料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略)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略)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略)
附件6:(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