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开展(略)年三十六脚湖周边环境综合清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参与报价,我中心将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十六脚湖周边环境综合清理项目(位于三十六脚湖水源地内)。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提供的三十六脚湖航飞影像施工范围(见附件1),对十六脚湖库区护坡内的杂草、灌木、和及木麻黄飘林清理;西楼庙前至环境监测站的路边树木剪枝;管理站办公楼四周花圃剪枝、杂草清理、树木剪枝。如有变更部分,需经甲方确认。
(二)清理产生的杂木(草)需运至三十六脚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外。
(三)清理过程需使用园林修剪的专业设备及高空作业车辆等。
(四)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开展,最高控制价为(略)元。
(五)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工,并向我中心申请验收。每逾期1日,向我中心支付建设总金额1%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补偿。
(七)财政支付流程较长,应标单位要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四、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二)相应材料,缺任一项材料或任一项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绿化养护或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报价函,本次按照总价包干进行报价(格式见附件2)。
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印章、骑缝章,并用密封袋进行封包,密封口处需加盖公司印章(不接收未密封、未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于(略)年4月3日(略):(略)
五、评选原则
本次采购至少3家单位提供报价为有效询价。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单价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单位。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抽中的即为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附件:(略)
2.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