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侦查中心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公安厅侦查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建设采用:(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计划):(略)
2.1.5质量要求:(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投标人近1年内(截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略)
1)投标人在(略)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投标人在(略)年度与(略)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在(略)年度与(略)年度,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中未标注区分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和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的,均视为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在(略)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其他: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三)、投标承诺函(四)”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评标方法
5.1资格审查办法:(略)
5.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5.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是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经营主体信息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5.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略)
(1)初步评审:(略)
(2)详细评审:(略)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投标报价:(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略) |
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抽取数值为(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方法二:(略)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 说明:(略) |
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略)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 总体概述:(略)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5页,每超过1 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设计管理方案:(略)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 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材料的管理: 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4页,每超过1 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施工场地布置:(略) | 优:(略) 页数最多不超过4页,每超过1 页的,扣0.(略)分,最多扣0.1分。 |
施工技术及重难点:(略) | 优:(略) |
施工资源配置:(略) | 优:(略) |
四新技术:(略) | 优:(略)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0.4分;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0.4分;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0.3分; 4.设计建筑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0.3分; 5.设计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0.3分。 6. 造价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0.3分。 本项满分2分。以上1、2、3、4、5、6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1、3、4、5、6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因资料不全、不明确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注:(略) |
5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对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1 分,最多评 1 个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下列业绩认定标准中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得分。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本业绩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可兼得。 注:(略) |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略)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略)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③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④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⑤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 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