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的委托,就其采购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产教融合办公区网络二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需求:(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略)
7.交货地点:(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扶持相关要求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严格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执行(格式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工业。
2.本国产品扶持相关要求
(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标准”。
(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4)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本国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并作为投标文件必备组成部分按要求提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略)
2.联合体投标说明:(略)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略)
2.地址:(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4.投标文件接收人:(略)
5.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2.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