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清流污水处理厂4.3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答疑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清流污水处理厂4.3MW分布式光伏项目”作如下答疑:
一、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我公司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略)千伏以下)、承修类三级((略)千伏以下),承试类三级((略)千伏以下))这个资质,请问这一条我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略)
二、1、招标文件技术评审部分要求总承包方案:(略)
回复:(略)
三、1、本项目施工内容涉及到柔性支架建设,柔性支架建设属于钢结构形式,牵扯到了钢结构专业,本项目又要求有电力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设计资质,共涉及到了多个专业能力要求,建议增加联合体数量,改为“联合体总数要求不超过3家”; 2、本项目的业绩要求,通过查询得知,滁州市本地建设企业都没有此类类似业绩,且近期招标的光伏EPC建设项目都接受联合体总数要求不超过3家的建设的要求, 综合上述:(略)
回复:(略)
四、我司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满足,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复:(略)
五、资信标评审中业绩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无法提供截图的,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查询网址如:(略)
回复:(略)
注:(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