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三高速公路增设天台东互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以浙发改项字〔(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略)](略)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天台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台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三高速公路增设天台东互通工程:(略)
2.2技术标准:
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略)-(略))设计,上三高速公路主线维持原设计标准,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略).5米;新建匝道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双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略).5米。(略)省道(原(略)省道)改建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略)km/h,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略)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略)
第FJ(略)标段:(略)
2.4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自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略)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略)
4.3 投标人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核验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主体注册办理办法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8.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