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集建告﹝(略)﹞(略)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精神,经泸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泸县方洞镇薛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规划用地
性质
出让期限
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JTFD(略)-(略)
泸州市泸县方洞镇薛湾村6组、(略)组
(略)㎡(合3.(略)亩)
工业用地
(略)年
用地面积(略)㎡,容积率≥1.0,建筑密度≥(略)%,建筑限高≤(略)m,绿地率:(略)
(略)万元/亩
(略)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仅限于公司竞拍且禁止联合竞拍。
(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由属地政府审查。
(三)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
(四)项目需在交地起(略)个月内动工,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
(五)项目需取得相关行业部门许可。
(六)原构建筑物由受让方自行拆除。
三、本次拍卖出让以无底价拍卖方式出让,起始价(略)万元/亩,以增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一次为人民币1万元/亩及其整数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出让起始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公示挂牌期为(略)年4月1日至(略)年4月(略)日,报名时间为(略)年4月1日(略)时(略)分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按照系统要求将保证金交至系统指定账户(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信息)。
六、拍卖会定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在泸州农交所泸县服务中心(泸县金象路(略)号泸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七、交易服务费:(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竞买申请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起(节假日除外)到泸州农交所泸县服务中心(泸县金象路(略)号泸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领取相关拍卖文件。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即可自行踏勘,如有疑问可向泸州农交所泸县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略)
十、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信息将在以下两个平台发布:(略)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略)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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