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端工程机械研发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端工程机械研发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略)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端工程机械研发产业园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徐开经发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产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略) 2.9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略)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略) □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 3.(略)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录入)。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准备工作组按照清标标准完成清标工作后,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略)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 家(R?般不少于(略)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略)%、(略)%、(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 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如为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1.4.2 项规定。 | 失信被执行人惩 戒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 资质动态核查 |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查询网址:(略)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两个阶段唱标,第二阶段唱标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略) 1.1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 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 阶段评标(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为 (略) 个及以上的,取前 9 名;投标人为 9-(略) 个的,取前 7 名;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若评审合格的数量,达到三家以上 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 1.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 9(7、5) 名排名的,则以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 (7、5)名,如还相同则以投标人的业绩得分由高到低取前 9 (7、5)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1.3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二阶段:(略) 2.1 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略) 施工组织设计:(略) 投标人业绩:(略)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略) 投标报价:(略)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略) 投标人业绩:(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报价合理性:(略) 其他:(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 K1的取值范围为:(略) K2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方法三:(略) □方法四:(略)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略)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略)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最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在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略)%、(略).5%、(略)%、(略).5%、(略)%、(略).5%、(略)%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略)%、(略)%、(略)%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略)%、(略)%、(略)%、(略)%、(略)%、(略)%机电安装工程9%、(略)%、(略)%、(略)%、(略)%、(略)%、(略)%、(略)%市政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绿化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略)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5)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项目负责人答辩) 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6)第 1-7 项评审因素评分标准: a.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以上; b.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c.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d.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7)第 8 项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分标准: a.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以上; b.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c.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d.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注:(略)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5页 | 0.5 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0.5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页 | 1 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页 | 1.5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略)页 | 1.5 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略)页 | 2 分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1)编制施工阶段BIM实施方案及优化方案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可行的BIM实施方案及优化方案,罗列出BIM实施重点及能起到的预期效果。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实施性强,可利用本公司成功案例相关数据、资料、图片补充说明。(0.4分) 2)提交BIM演示动画 (1)评审子项目名称:(略) 评审内容和标准:(略) 评审子项目名称:(略) 评审内容和标准:(略) 评审子项目名称:(略) 评审内容和标准:(略) (4)评审子项目名称:(略) 评审内容和标准:(略) 注:(略) 2、“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应按照暗标要求制作,通过系统大附件模块上传。 | 2 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略) 答辩地点:(略) 答辩时间:(略) 签到时间:(略)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①未按时参加陈述及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 2 分 | 2.3.4(2)投标人业绩评分标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略)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是指:(略)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略) 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3、资格条件中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评分。 | 2 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 分 | 2.3.4(5) | 其他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 |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评价类别:(略) | 6 分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略))(略)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招标人地址:(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真:(略) | 项目负责人:(略) | 邮编:(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箱:(略) | 邮编:(略) | 电子邮箱:(略) | | (略).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