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经事业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2万吨番茄制品项目四级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国经事业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2万吨番茄制品项目四级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新疆国经事业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新疆国经事业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址:(略)
2.3 建设规模:(略)
招标范围:(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控制价:(略)
2.6 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持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4.(略)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相关项目案例不少于2项(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并导致成交后合同无法履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略)
4.2 领取地点:(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4.4 郑重说明:(略)
4.5 凡有意参加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免费注册,通过账号密码登录,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在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4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略)号金融大厦(略)楼开标1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代理地址:(略)
代理邮编:(略)
代理联系人:(略)
代理电子邮箱:(略)
代理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