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除尘设备安装或相似设备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资格,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其他要求: 在开工时,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与投标文件响应的人员一致,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允许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