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挂牌人”)以网上挂牌方式出租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仓门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称“出租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编号为TD(略)(SD)WG(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 位 置 | 面积 | 出租 年限 | 起始价 (底价) | 增价 幅度 | 竞投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略)-(略) | 佛山市横九路均安镇仓门段与乐成涌交汇处地块 | 约(略) 平方米(约(略).(略)亩) | (略)年0个月,自(略)-(略)-(略)起至(略)-(略)-(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略)元/平方米/年 ((略)元/亩/年) | 1.2元/平方米/年 ((略)元/亩/年) | (略)元 | (略)元 |
其他 情况 | 1.项目名称:(略) 2.租赁用途:(略) 3.免租期:(略) 4.竞买优先权:(略) 5.本地块另配套农用地1.4亩,农用地每年租金(略)元,租赁期内农用地租金不设递增; 6.村民便道(6米宽)由竞得人(承租人)负责按出租方要求铺设(规划线路详见附图)。村民便道由出租方使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费、保养费、路灯电费、清洁费等一切费用),该道路在施工及出租方使用管理期间免收竞得人(承租人)租金,若出租方不再使用并将该道路移交给竞得人(承租人)后,自移交之日起才按该道路面积收取; 7.经营行业为新能源汽车服务相关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及充电站、光伏设备设施投资建设及新能源相关设备设施投资等),供电配置等情况满足场地使用方用电需求下,5年内投资额达到(略)万元(以专业造价公司核价为准); 8.竞得人(承租人)于本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足额缴交建设投入保证金人民币 (略) 万元(大写:(略) 9.双方租期满后不续约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合作终止的情况下,由竞得人(承租人)投资的变压器、充电桩、光伏棚、储能等新能源相关设施设备资产归竞得人(承租人)所有(含地上可移动部分),竞得人(承租人)有权进行拆迁。其余钢结构构筑物、水电管线、地面及地下排水管归出租方所有。 |
二、竞租人准入条件
1.限定主要经营行业为新能源汽车服务相关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及充电站、光伏设备设施投资建设及新能源相关设备设施投资建设等),仅限有对应资质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单位参加竞投,注册资本不少于(略)万;
2.未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3.未拖欠佛山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竞投和联合竞投;
5.其他条件:(略)
三、租金缴纳方式
1.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竞租成交后,租金按月收取,竞得人(承租人)须在每月(略)号前缴交当月承包款,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租赁期间发生税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收款账户名:(略)
其中第1年为建设、招商期,建设、招商期地块按农用地租金(略)元/亩/年收取。
2.租金的递增方式:(略)
四、合同签订
竞得人需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竞投保证金的划转与退付
1.未竞得人和因出租方终止项目交易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价会议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挂牌人直接将交易保证金原路退回竞买人汇款账户(不计利息)。
2.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由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出租人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划转通知单》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出租人指定的账户(不计利息)做为首年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建设投入保证金多退少补。
六、网上挂牌文件下载
有意参与竞租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后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七、网上挂牌出租交易时间
本次网上挂牌出租地块的公告期自(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止;网上挂牌期(网上报价期)为(略)年4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止。
竞租申请人应于(略)年4月(略)日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租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投保证金。竞投保证金须于(略)年4月(略)日9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略)
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租申请和竞租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3.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出租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租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地块的网上挂牌出租文件。
4.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1.项目监管、投诉处理和交易细则咨询:
均安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电话:(略)
2.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略)
3.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略)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