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略)-(略)年)》已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滁州市城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略)-(略)年)》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中心城区以及全椒县和来安县提级托管区域,面积共计约(略).(略)平方千米。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分级分类布局公共体育设施
以实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增强人民体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出发,着力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分级分类服务体系,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2)坚持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建设原则
确立政府在推进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同时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投资建设体育设施的新格局。
(3)坚持均衡发展、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以社会基本体育需求为导向,优先发展基本体育服务,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发展给予更多支持,促进公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权利平等与机会均等,实现均衡发展,保证社会公平。
(4)坚持共建共享、全龄友好原则
中心城区按照一盘棋统筹考虑各级各类设施布局,统筹区域之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发展,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推进设施共建共享、功能互补,更好地发挥体育设施的综合效益。充分考虑服务对象需求,做到全龄友好的设施供给安排。
(5)坚持上下衔接、近远期结合原则
对上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要求,对下有序指导控规设施落地。按照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本思路,体育设施布局近期着重解决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布局均衡、功能完善,远期依托城市发展不断提升体育设施服务水平,增加体育设施类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略)-(略)年,近期至(略)年,远期至(略)年。
四、规划定位
构建“让居民能去运动、热爱运动、享受运动”的城区公共体育设施体系,打造“运动友好之都、休闲健康之城”,将滁州市打造为成为全民健身典范城市。
五、发展目标
至(略)年末,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基本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2平方米(含经营性场地),每万人足球场地1.4块。中心城区范围内市级、区(县)级“五个一”设施、街道(乡镇)“三个一”设施实现全覆盖。(略)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略)%。社区体育设施步行(略)分钟覆盖率(略)%左右。足球场地设施步行(略)分钟覆盖率(略)%左右。新建小区全民健身路径覆盖率(略)%。
至(略)年末,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全民友好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结构基本建成。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4平方米(含经营性场地)。每万人足球场地1.6块。中心城区范围内(略)分钟健身全圈覆盖率保持在(略)%。社区体育设施步行(略)分钟覆盖率(略)%左右。足球场地设施步行(略)分钟覆盖率(略)%左右。居住小区全民健身路径覆盖率达(略)%,新增全民健身步道(略)千米左右。有条件的街道配建不低于1个标准足球场、社区不低于1个非标足球场。
六、体系标准
滁州市体育设施主要功能类别划分为赛事体育类、竞训体育类、全民健身类三大类别,层级划分为城市级、区(县)级、街道(乡镇)级和社区级四个层级。
七、公共体育设施总体布局结构
中心城区形成“一核两区多点多层网络化”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核”为明湖市级公共体育服务核。
“两区”为高教科创城、李湾河公园区级体育场馆集聚区。
“多点”包括其他市、区、街道、社区级体育设施节点。
“多层网络化”指通过以城市主干步道和社区支线步道网络串联各层级公共体育设施点位、教育系统对外开放的体育设施和商业经营性体育设施,形成多层次、网络化布局。
八、公共设施布局规划
1、市级公共体育场馆
规划以滁州市明湖奥体中心作为市级公共体育核心,集聚“一场两馆一公园”市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与竞训需求,同时兼顾市民日常锻炼。
保留结合市体育馆建设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清流河体育公园等市级设施。
2、区(县)级公共体育场馆
南谯区:(略)
琅琊区:(略)
3、街道(乡镇)级公共体育场地
规划新增(含在建)(略)个室内健身中心,6处全民健身广场,(略)处多功能球类运动场(含笼式足球场)、4处体育公园。
4、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
利用街旁闲置边角地、街角公园等场地打造一批口袋体育公园,强化旧城区设施供给。
5、健身步道网络布局
以贯穿城区的清流河两岸绿道为主干,以城区内龙蟠河与部分主干路为骨架延展约(略)千米的城区健身步道主线。
6、“一场两门”开放学校布局规划
规划分时开放中小学体育场馆(略)处,向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空间,以充分发挥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供给。
九、主要图纸
图片附件《滁州市城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略)-(略)年)》主要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