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略)
三、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通化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邮件处理中心范围内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包含但不限于卸车、装车、人工处理、供件、开拆、封发、分剔等环节。(非核心业务,遵照集团公司、省分公司外包管理最新文件执行)。
外包方式
设备:(略)
场地:(略)
四、 相关要求:
1.技术(服务)规范:(略)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中标服务商须在邮政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外包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外包服务商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3.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5.考核要求:(略)
五、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 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为(略).(略)万元(含税),招标总限价为(略).(略)万元(含税),外包年限为2年,(略)年度(略).(略)万元、(略)年度(略).(略)万元,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已通过本级(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列邮政公司账。明确合同约定的外包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服装、税费以及其他成本和营业外支出等一切费用,并已考虑本项目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服务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报价时,阶梯定价须按量增价减原则,不得出现后续阶梯单价大于前面阶梯价格情况,如出现量增价增情况,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招标限价表见下表:
注:(略)
七、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略)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略)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八、 标段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1家。采取“招一备一”模式实施外包服务。需与主备供应商一并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当与主供应商解除合同时,业务管理部门协同采购管理部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可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主供应商。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 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略)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流程:(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每日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略)元),售后不退。(已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略)
(1)注册:(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略)
(4)疑问反馈:(略)
注:(略)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略)
(2)递交及解密地点:(略)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十二、 开标:
(1)开标形式:(略)
(2)开标时间:(略)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略)
十三、 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